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安阳县教育局 时间:2025-01-20

  一、总体情况

  安阳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安阳县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教育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与解读及教育动态、新闻、活动报道、招生考试、入学政策等重要信息的公开。不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收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确保公众能够依法获取所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分类、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教育局致力于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加大解读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重要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或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获取完整的信息。例如,一些行政机关可能只公开了部分信息,而忽略了公众真正关心的深层次问题、详细数据或背景资料等。

  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信息具有时效性,但部分行政机关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的问题。这可能导致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从而误导公众。

  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对政策的解读过于简化,缺乏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使得公众难以理解政策的真正含义和背景。

  公开方式单一。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多种公开方式,但部分行政机关可能仅采用其中一种或少数几种方式公开信息,限制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采用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使公众更容易理解政策的真正含义和背景。

  完善公开内容体系。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的公开内容和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公开平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栏目设置,提高检索互动功能,使公开的信息更加便于查询和获取。

  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