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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安阳新区AD3-5-3-1、AD3-5-3-2、AD3-5-3-3地块(南一路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2-09

  关于修改《安阳新区AD3-5-3-1、AD3-5-3-2、AD3-5-3-3地块(南一路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安阳新区 AD3-5-3-1、AD3-5-3-2、AD3-5-3-3地块(南一路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4年4月4日经安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安新管〔2014〕26号),现安阳县海砼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赛普工业研究院(安阳)有限公司提出修改该控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有权利申请举行听证会。

  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地点:锦泰东大街与新安路(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建工大厦1918室。

  联 系 人:政策法规股 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2251015 2810020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