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安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安县统〔2024〕26号
安阳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安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统计局各股室:
现将《安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阳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安阳县统计局
2024年9月5日
安阳县统计局
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夯实统计数据质量,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对全县限上企业,从各专业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企业,根据抽取地区企业数量多少,调整抽取比例。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基层统计调查对象2023年统计年报或2024年相关月份(依据检查时间确定)统计定报中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人员分工
1.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进行检查。
2.检查方式:以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县局各有关专业负责提供检查单位名录库,政策法规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检查单位,被检查乡镇统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3.人员分工:各专业股室重点检查数据台账。
四、时间安排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在2024年9月份-12月份,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被检查乡镇,由乡镇统计部门负责通知被检查单位。
五、检查反馈
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问题和建议形成检查报告,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后,向检查乡镇统计部门反馈有关意见,并将“双随机”抽查有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结果运用
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由检查组成员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公开约谈;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是落实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的实际行动,是检验落实工作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计划中明确的相关内容抓好落实,确保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准备。县局专业要全面分析本专业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检查效果。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执法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到严格按规定执法。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 件:
安阳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名 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 对象 | 抽查 比例 | 抽查 频次 | 抽查 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1 |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 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要求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 县统计局 | 全县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 大于等于5%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1.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2.是否有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的情况 3.是否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情况 | |
2 | 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 县统计局 | 全县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有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单位)。 | 大于等于5% | 一年一次 | 现场检查 | 1.是否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2.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规范 3.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
联系人:吴超 电话:261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