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调整公告
公告
由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管理的“安阳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因县域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故将该地块东侧约68.4亩土地连同该地块约65.2亩土地一并划归安阳县中心医院使用,共计约133.6亩。现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阳县中医院、安阳县中心医院联合向我局申请修改“安阳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因该项目可能涉及安阳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周边及广大群众的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对申请听证的,我局将依申请依法举行听证。
申请人范围:安阳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直接利害关系人、周围居民及单位。
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地点:锦泰东大街与新安路(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建工大厦1918室。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股2251015技术咨询2810020
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