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一)政策依据 1、《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令第 36 号)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 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 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 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 发〔2014〕60 号):三、明确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地:中央所属大型企 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 单位在总部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自治区、 直辖市)内跨地区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备案;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企 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58 号):三、 规范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一)企业年金方案备案规定:中 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属企业的 企业年金方案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跨省企业的企业 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 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 ·238·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余年金方案报送所在省辖市(直管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 2、企业年金方案 (实施细则) 3、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 4、企业年金方案重点情况说明(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 2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