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AD2-4-6-1、AD2-4-8-1地块(右弼路与长虹西路交叉口西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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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6-28
关于修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AD2-4-6-1、AD2-4-8-1等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AD2-4-6-1、AD2-4-8-1等地块(右弼路与长虹西路交叉口西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7年12月13日经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安示范管〔2017〕115号),现白璧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提出修改该控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有权利申请举行听证会。
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地点:锦泰东大街与新安路(金凤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建工大厦19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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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