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0001-2023-183 | 有 效 性 | 失效 |
发文机关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标 题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安县政办[2023] 15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市委对安阳县(示范区)“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打造宜居活力新安东”的功能定位,让入住安东的群众享受一流的居住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丰富的医疗服务、健全的养老保障,以贴心服务和优良环境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打造宜居示范区
围绕打造宜居示范区,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配套。
1.大力实施路网畅通工程。围绕服务公共设施、片区开发和路网闭合,2023年建成通车文明大道(春晖路-锦绣路)、锦绣路(兴邺大道-文昌大道)、辛瓦路(龙山大道-袁屯路)、亚龙湾路(袁屯路-文昌北路)、KF1号路、锦绣路(文明大道-锦泰东大街)、站北大道(和谐路-锦绣路)、站南大道(安文路-辛安路)、光明西路、辛安东二路10条市政道路;规划建设文明大道东延、亚龙湾路南延、长江大道东延、锦泰西大街、灵秀大道等道路,同步实现核心区“九横九纵”城市骨干路网及新建住宅小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全面闭合畅通,形成城乡统筹的配套布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2.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2023年完成亚龙湾路西侧景观绿化、辛安路体育公园、生态走廊航空运动公园、亚龙湾路与袁屯路游园、辛安路绿化、锦泰东大街绿化、站南大道绿化、长江大道绿化8个生态绿化项目;规划建设民生大道体育公园、生态走廊飞行营地公园、生态走廊甲骨文公园、文明大道绿化提升等项目;到2025 年人均城市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实现 “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3.大力实施配套完善工程。积极引进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化娱乐企业入驻,提高城市品质和承载能力。2023年投入运营3家大型超市,2024 至2025 年再引进建设5家大型超市;高标准打造锦泰西大街、数宇乡村智慧街等商业步行街。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开通“一元环形”公交线路,联通主要交通枢纽、学校医院、便民服务、大型商超等场所,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小区配建幼儿园、社区用房、公共卫生服务用房、养老用房及时移交,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交通局)
二、着力打造宜学示范区
1.优化布局调整,加快成熟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于2023年完成3所、建成公办幼儿园,2024年完成5所、建成公办幼儿园,基本实现幼儿“10分钟入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加快扩充城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9月实现招生,第三实验学校2024年9月实现招生;其中,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京广高铁以东、和谐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南、黄河东路以北闭合区域;第二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京广高铁以西、京港澳高速以东、人民大道以南、黄河东路以北闭合区域;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京港澳高速以西、安阳县西边界以东、长江大道以南、文昌大道以北闭合区域。购房群众子女可凭房产证明或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在辖区就近入学。大力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统筹全县(区)师资力量,选调一批业务素质强的优秀教师充实到城区学校。探索开展具有鲜明特色的课后延时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县规划中心)
3.保障购房群众子女高中阶段就学需求,在安阳县(示范区)城区就读初中,学生既可以选择报考市区普通高中,也可以报考安阳县(示范区)的普通高中;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可享受分配生政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自主选择高中学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着力打造宜医示范区
1.加快推进安阳市儿童医院、安阳市肿瘤医院及县医疗片区建设,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其中,总投资6.72亿元,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县医疗康养片区,打造拥有床位700张,集医疗、体检、教学、培训、预防、康复、妇幼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片区内县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6月份逐步投入使用。总投资18.53 亿元、占地 354亩、规划床位 2000张,与钟南山团队—广东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的安阳市肿瘤医院,预计2024年6月前竣工投用,将成为“引领中原、辐射全国”,集医疗、教学、培训、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肿瘤区域医疗中心。总投资6.3亿元、占地165亩、规划床位1000张的安阳市儿童医院,预计2025年6月竣工投用,将成为集医疗、教学、培训、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大型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儿童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住建局)
2.加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围绕实现“15 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2023年规划建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24年规划建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25年规划建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县财政对每个社区服务站建设给予财政补贴。大力实施“名医进社区”工程,采取市级专家签约坐诊、县级专家派驻等方式,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形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包括对育龄妇女免费实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对新生儿免费实行“先天性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实行一次全面体检;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免费进行4次指导性用药和随访。(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四、着力打造宜养示范区
依托安阳县(示范区)区位交通便利、生态环境优良、建筑容积率低等优势,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宜养示范区。2023 年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规划床位 200张,集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生活照料等于一体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每 100户不低于3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利源社区、亚龙湾社区、银河湾社区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整合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娱乐、康养、心理疏导等全方位综合养老服务。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引进发展普惠性、康养结合型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充分满足辖区居民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凡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购买我县(区)普通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缴纳契税时补贴已缴纳契税的 30%;2023年7月1日至2023 年10月31日购买我县(区)普通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缴纳契税时补贴已缴纳契税的 20%;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购买我县非住宅商品房(如公寓、写字楼等)的,缴纳契税时补贴已缴纳契税的20%。对 2023年4月1日前购买我县(区)普通商品住宅(含二手房)、并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问缴纳契税的,补贴已缴纳契税的 20%(已享受过契税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示范区税务局、属地乡镇)
六、优化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条件
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对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的土地,配建并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建设施,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下调商住用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比例至挂牌价的 20%;土地出让金在土地成交后实行分期缴纳,土地款首期缴纳不低于50%。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引导在安阳县(示范区)投资的企业参与土地出让活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文广体旅局)
七、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形象进度达到“结构标高正负零施工完成”的,予以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对已经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八、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按照“应进尽进、应管尽管、应出尽出”的原则,申请预售监管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款支出的,准予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九、推行房地产项目容缺办理机制
按照“拿地即开工”要求,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2023年12月31日前,凭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款首期缴纳单据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十、满足房地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合理需求
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引导我县(区)域内商业银行积极发放购房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使用条件的,贷款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方符合使用条件的,贷款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住建局、驻安阳县各金融机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