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涉农补贴 > 深松整地补助资金

安阳县农业农村局 安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时间:2023-06-01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应对持续阴雨天气对夏粮收获的不利影响,支持开展湿粮烘干,提高全县粮食烘干能力,降低粮食风险,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0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安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作业补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阳县农业农村局             安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日

安阳县2023年小麦烘干作业补助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应对持续阴雨天气对夏粮收获的不利影响,支持开展湿粮烘干,提高全县粮食烘干能力,降低粮食风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小麦烘干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金补助额度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小麦烘干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0号),下达我县小麦烘干补助资金139万元,在切实做好小麦烘干工作的基础上,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支持麦收相关工作。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42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72万元,其中22万元用于湿粮抢烘补助。

二、补助范围

全县拥有粮食烘干设备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小麦烘干给予补助。

三、补助标准

拥有粮食烘干设备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小麦烘干,按作业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40元/吨。经营主体在收取农户费用时,每吨应低于市场价20元。

四、补助流程

(一)申请备案。拥有粮食烘干设备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小麦烘干的,需提供1、法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申请人的对公账号复印件,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补助作业申请备案表》(附件1)备案。

(二)审核监管。乡(镇)政府负责审核监管,留存每台机器工作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核实作业量填写《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量统计表》(附件2),汇总后填写《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烘干小麦作业量汇总表》(附件3),公示后将备案表、统计表、汇总表及相关手续报县农机中心。

(三)抽检。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机中心负责抽查作业情况,填写《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抽样核查表》(附件4)。

(四)补助资金支付。县农机中心根据乡镇报送汇总表,以及抽检结果提出资金支付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直接拨付至相关经营主体。

五、补贴时限

2023年6月3日-2023年6月15日。

六、绩效目标

1、全县烘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小麦质量得到保证,确保粮食安全。

3、降低因灾害天气给群众造成的损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烘干设备进行细致摸底,全面掌握烘干设备数量和处理能力,通过广播、电视、宣传页等形式,广泛宣传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农业经营组织开展粮食烘干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烘干点24小时开机作业。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对服务主体和补贴对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予以严肃处理,移交纪委监委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附件1: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申请备案表

附件2: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量统计表

附件3: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量汇总表

附件4: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抽样核查表

 

 

 

 

 

 

 

 

安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印发


附件1:

 

安阳县2023年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补助作业申请备案表

乡镇: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电话

烘干机数量(台)

批处理量(吨)

燃料类型(电、气、煤、其他)

日烘干数量(吨)



























































































附件2:

 

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量统计表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烘干机型号:              燃料类型:

日期

烘干开始时间

烘干结束时间

烘干数量(吨)

燃料数量(度、吨、公斤)

核实人

作业主体签字、盖手印
































































合计







乡镇政府(盖章):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签字:

附件3:

 

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量汇总表

乡镇政府(盖章):

序号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烘干机台数

烘干数量(吨)

补助资金(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全称

对公账号









































































合计








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签字: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安阳县农业组织经营主体小麦烘干作业抽样核查表

 

核查对象

所在乡镇

电话

烘干机批处理量

核查结果

核查时间

核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