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申请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四)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收件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收件
2、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3、审核
时限: 10个工作日审批人: 审核人员
办理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
审查标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决定
时限: 4个工作日审批人: 决定人员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作出许可决定;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送达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送达登记证书或决定书。
审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