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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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崔家桥镇
时间:2023-05-08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停(续)发业务办理表(1份)
办理形式
窗口办:安阳市安漳大道234号劳动保障中心市人社服务大厅1楼1-11号综合受理窗口
网上办:能
申报网址:http://was.hnzwfw.gov.cn/ycslypt_web/serviceApply.action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安阳市工伤保险中心
咨询电话:2941002 12333
投诉电话:0372-29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