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贫困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申请条件
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简称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
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
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
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4、6个月以上(含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收件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收件。
2、受理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3、审核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审核人
办理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进入决定环节;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补正。
审查标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分管领导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作出许可决定;审批不通过,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审查标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送达
时限: 即办个工作日审批人: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送达登记证书或决定书。
审查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