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ayx.gov.cn 来源:高庄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0-01-27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高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以及党政办主任、党建办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镇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镇在2019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情况。我镇 2019年公开目录(含指南、目录、补充公开)公开信息21,其中: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8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3条。

3、重点公开内容。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按要求公开了我镇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镇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2、镇、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27个村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集中公开主要是指镇统一印发资料,如:上级部门文件、就业信息、村级财务、粮食补贴等,分别公开主要是指各村财务、事务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我镇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我镇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4人,其中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2019年我镇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认为信息公开的越多、越全面,做事就越被动。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保密的之外,其他信息一律公开。但如会议纪要、人事问题、稳定问题等,哪些不能公开,哪些不利于安全稳定,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信息形式上公开多,回避了一些实质性问题;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四是单位信息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培训难度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常抓不懈的制度,二是完善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认为信息公开的越多、越全面,做事就越被动。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尺度难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保密的之外,其他信息一律公开。但如会议纪要、人事问题、稳定问题等,哪些不能公开,哪些不利于安全稳定,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信息形式上公开多,回避了一些实质性问题;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四是单位信息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培训难度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常抓不懈的制度,二是完善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三是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