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阳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安阳县融媒体等多种媒介载体,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县经济运行形势及我委工作动态。强化审批“窗口”作用,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进“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按时启动了“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办结。一年来,我委围绕行政权力清单、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社会公开。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群众对政务、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委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党组成员牛运娥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做好信息发布、网帖处理等工作。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咨询和诉求,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提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阳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一是主动公开制度。在文件、资料形成的同时,必须明确信息类型,对确认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通过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三是保密审查制度。在加强信息工作保密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保密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发布。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中遗漏、错误、甚至泄密问题,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12358价格举报平台、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一年来,我委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为了让群众和项目单位了解我委政务工作,方便其办事,对本单位有关政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一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一定时期内人民群众、项目单位最需要了解的国家和省市有关宏观经济措施及政策法规。二是机构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包括办事机构地点、联系电话;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三是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主要公开依据、条件、数量、申办程序及流程、期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方便了群众知情和监督。
(三)我委未出现向社会发布虚假、不完善的信息情况。
(四)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公开了权力清单,报送县政府信息67条,受理投诉咨询52条。
(五)强化服务、突出窗口作用。按照“阳光、公开、便民、快捷”原则,我委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承办时限,简便了手续。窗口受理办结229件(审批事项22件,核准事项1件,备案事项20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
四、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0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1、发布、更新信息方面还存在不够及时的问题,今后在这方面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做到及时发布和更新。
2、信息质量还不够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和制度提高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增加信息的数量、提高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的准确性。
3、要扩展渠道,合理合法利用更多的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开通发改微信手机平台,更快更好的发布政府信息,保障群众对政务、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8年2月26日